第二百八十二章 深思远虑-《帝国时代之穿越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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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ok chapter list       而在华夏这边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咱们这边就没有私生子这个说法,当然民间可能有这种说法。

      对于君主本人来说如果没有继承人了那管你是不是私生子都能上。

      但华夏古代只娶皇后不纳妃妾的皇帝屈指可数,也就很少碰到没有男性继承人的问题。

      当然了,如果真的遇到这种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并且皇帝本人的家族也死的只剩皇帝和他的女儿了。

      那估计华夏的皇帝们也只会传位给女儿,毕竟总不能便宜了那些和皇帝不是一个姓氏的外戚甚至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是吧?

      但皇帝们人均后宫佳丽三千导致这种情况一直到帝制时代结束后都没有发生,毕竟就算没了亲生儿子也可以从皇室里找一个过继。

      但人家中世纪的欧洲从统治阶级到平民百姓全都是一夫一妻,经常碰到绝嗣危机,要不人家哈布斯堡家族怎么能靠下半身扩张呢。

      所以中世纪的封建领主才会想着让女儿保留一定的继承权,免得便宜了那些亲戚。

      因此欧洲只有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法是完全禁止女性继承王位的。

      神圣罗马帝国是因为帝国选侯制完全不缺继承人,但后期哈布斯堡家族垄断皇位后照样颁布了国事诏书允许女性继承皇位。

      结果查理六世还活着的时候颁布了国事诏书,诸侯们也都同意了,但是查理六世一死立马就有一些诸侯反悔拒不承认国事诏书,并且还勾结了境外势力来争夺皇位。

      要知道这时候的神圣罗马帝国已经被哈布斯堡家族给垄断了,皇位已经可以在家族内世袭了,不然的话这些诸侯还未必会反悔去争抢一个只有一代人体验劵的皇位。

      而法国则是把萨利克法典给断章取义了,据说是萨利克法典里有一条规定女性不得继承土地,但是这是规定不得继承土地,没说不得继承王位。

      而且6世纪末期的法兰克国王希尔伯利克修改过萨利克法,规定死者如无子嗣,土地由其女儿继承,而不再交还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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